400-6881-681

询服务电话

天习律所法律咨询网

Tianxi Law Firm Legal Consultation Network

热门搜索:刑事辩护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知识产权研究 | 合同纠纷案列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s
提供*新的案例,反应真实的自己。
广州深耕公司法纠纷唐程义律师:多年公司法实战律师
来源: | 作者:prof7d54f | 发布时间: 2026-07-01 | 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在广州黄埔区乃至珠三角的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提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权益保护、企业合规治理,不少企业主和业内人士都会想到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的唐程义律师。从业十余年来,他始终扎根民商事诉讼一线,尤其在公司法纠纷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功底与实战经验,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和务实的办案风格,为众多企业与股东化解了经营危机,守护了合法权益。

一、专业底色:从安徽大学到公司法实务前沿

唐程义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科班出身的他自执业之初便对公司法领域有着浓厚的研究兴趣。从早期在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深耕民商事诉讼,到如今加盟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争议解决领域的骨干律师,他的执业轨迹始终围绕着企业与股东的法律需求展开。

唐程义律师执业地覆盖广州及珠三角地区,接受全省范围内的公司法相关咨询与委托。截至目前,他已在法律快车、华律网等专业法律平台发布律师文集超过 150 篇,其中相当数量聚焦于公司法前沿问题与裁判规则解读,累计帮助超过 20000 人次解答法律疑惑,先后获得 "热心律师"" 普法达人 ""有口皆碑" 等多项平台荣誉认证。

不同于单纯的学术研究,唐程义律师尤为注重将*高司法裁判精神与本地司法实践相结合。他曾系统梳理*高人民法院关于股东会决议效力、股东出资责任、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等典型裁判观点,并结合办案经验形成实务指引。例如,针对实践中频发的 "股东会能否直接分配公司财产" 这一争议问题,他通过深入分析*高院(2020)*高法民申 1229 号再审案件,明确指出股东会职权仅限于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而无权直接分配公司财产收入,否则可能因损害债权人利益而被认定无效 —— 这一观点不仅被多篇专业文章引用,也成为他办理同类案件的重要裁判依据。

二、实战淬炼:公司法纠纷领域的典型办案足迹

多年来,唐程义律师代理了大量类型各异的公司法纠纷案件,涵盖股东出资纠纷、股权转让争议、股东会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公司解散与清算、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等多个细分领域。以下选取几类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类型,展现其办案思路与专业水准。

(一)股东出资与追加执行:刺破公司面纱的精准路径

在众多公司纠纷中,"公司欠钱、股东脱身" 是债权人*为头疼的难题。唐程义律师对此类案件有着系统的应对方案。他在《*高法:欠债的公司没钱,可以申请股东、董事执行》一文中系统总结了四种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抽逃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并明确了各类情形下的举证要点与程序要求。

在一起标的额近千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某贸易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公司两名股东均为认缴出资且尚未届至出资期限。唐程义律师接受债权人委托后,并未止步于终本裁定,而是通过调取公司工商内档、银行流水、财务账簿等证据,发现两名股东存在利用关联账户转移公司营收、虚构交易套取资金等抽逃出资行为。据此,他代理债权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申请追加两名股东为被执行人,*终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股东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二)股权转让纠纷:穿透表象还原真实交易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纠纷的高发区,往往夹杂着阴阳合同、代持安排、对赌协议、债务承担等复杂约定。唐程义律师擅长从纷繁的交易文件中梳理出真实的权利义务关系,精准锁定争议焦点。

在一起涉及工业地产项目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两份价款差异巨大的股权转让协议,一份用于工商备案,另一份为实际履行的 "阴合同"。后因项目规划调整,受让方拒绝支付剩余转让款,并主张应以备案合同为准。唐程义律师代理转让方应诉,通过举证双方往来邮件、付款凭证、项目交接记录以及第三方见证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 "阴合同",工商备案合同仅为登记便利之用。*终法院采纳了其代理意见,判令受让方按真实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三)公司治理与决议效力:规范企业内部决策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瑕疵、表决方式违法、内容违反章程等问题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决议效力纠纷也逐年增多。唐程义律师既代理过中小股东起诉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案件,也担任过公司一方的应诉代理人,对双方的攻防要点了然于胸。

某科技公司三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60%25%15%,大股东利用控制权在未依法通知小股东的情况下召开股东会,作出了增资扩股、稀释小股东股权的决议。小股东委托唐程义律师维权后,他从召集程序、通知期限、表决方式三个维度逐一梳理违法点,向法院提起决议撤销之诉。法院审理后认定,本次股东会未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且表决事项涉及股东重大权益却剥夺了小股东的参会与表决权,*终判决撤销该股东会决议,有效维护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前端防控胜于事后救济

除了诉讼代理,唐程义律师还长期担任多家制造、贸易、科技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涵盖公司章程定制、股权架构设计、三会文件规范、合同体系建设、用工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他始终坚持 "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 三位一体的服务理念,帮助企业将法律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他服务的顾问单位中,有一家成立初期的创业公司,三名创始股东仅凭口头约定合作,既无规范的公司章程,也无股东协议。唐程义律师介入后,首先为其重构了股权架构与议事规则,量身定制了包含表决权、分红权、退出机制、竞业限制在内的全套股东协议与章程文本;随后又协助建立了合同审批、印章管理、财务监督等内部制度。运行三年多来,该公司未发生一起股东内部纠纷,业务稳步发展,创始人多次表示 "前期花的律师费,避免了后面可能出现的千万级损失"

三、专业问答:公司法纠纷高频问题深度解析

基于多年的实务经验,唐程义律师对企业主与股东*为关心的公司法问题有着清晰而务实的解答。以下选取六个高频问题,以飨读者。

1:股东认缴出资未到期,公司欠债还不上,能要求股东提前出资吗?
答:2023 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这就是所谓的 "出资加速到期" 制度。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张加速到期,通常需要先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债权,并在执行程序中证明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清偿,再通过追加被执行人或另行起诉的方式主张股东承担责任。具体路径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选择。

2: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还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答: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原股东已经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后原则上不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原股东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就转让股权,债权人仍可请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方对此知情的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股权转让双方私下约定 "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该约定仅在双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3:大股东把持公司,小股东查账被拒绝怎么办?
答:股东知情权是法律赋予股东的基础性权利。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需要注意的是,查阅会计账簿需先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可以拒绝,但举证责任在公司一方。

4: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
答:两者的事由不同。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撤销。简单来说,"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法或内容违章则可撤销"。此外需注意,撤销之诉有六十日的除斥期间,自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逾期则丧失撤销权。如果程序仅有轻微瑕疵且未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撤销。

5:公司经营陷入僵局,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吗?
答:可以,但有严格的法定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司法实践中对 "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的认定标准较高,通常要求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会无法作出有效决议、或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等。法院在审理时也会优先调解,尽量维持公司存续。

6:董事、高管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如何追责?
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维权路径通常有两种:一是由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董事高管赔偿损失;二是在公司拒绝或怠于起诉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举证方面,重点在于证明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未经合规程序、交易价格不公允以及公司因此遭受了损失。*高院近年多起再审案件均明确,即便没有明确的市场价对比,只要交易模式本身人为增设环节、利润流向关联方,也可认定违反忠实义务。

四、写在*后:专业与责任并重的执业坚守

在唐程义律师看来,公司法纠纷不仅仅是法条的适用,更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与股东的切身利益。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创业者的心血与团队的付出。因此,他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两个原则:一是穷尽法律路径,不轻易放弃任何一个可能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突破口;二是兼顾商业理性,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解决方案,而非单纯追求诉讼胜负。

如今,作为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唐程义律师依托律所 "高端诉讼引领者" 的定位与 "诉讼 + 仲裁 + 执行" 三位一体的全流程服务体系,继续在公司法纠纷领域深耕细作。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广州第二 CBD 核心位置保利鱼珠港,办公面积 1400 余平方米,汇聚了各领域精英律师,在重大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突出的专业优势与资源整合能力。

无论是初创企业的股权架构搭建,还是成熟公司的股东争议处理,抑或是陷入僵局后的公司解散与清算,唐程义律师都能以专业的法律判断、丰富的实务经验和高效的执行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务实、可落地的解决方案。在公司法这条专业道路上,他始终以匠人之心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位客户,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职业使命。

唐程义律师咨询电话:400688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