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园里打伤同学、砸坏教室设备,广州不少家长习惯认为“孩子之间的事,让学校处理”。但从法律上看,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首先落在监护人身上。本文讲清
孩子在校园里打伤同学、砸坏教室设备,广州不少家长习惯认为“孩子之间的事,让学校处理”。但从法律上看,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首先落在监护人身上。本文讲清责任怎么划分、要赔哪些项目。
一、监护人责任是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典》**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这里的监护人,通常就是父母。也就是说,孩子闯了祸,父母一般要替孩子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孩子自己有财产,比如压岁钱、受赠财产,先从孩子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父母补足。
二、责任怎么认定
1.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典》**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方需要证明孩子的行为存在过错、造成了损害、过错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2.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3. 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可能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多个责任主体并存时,按各自过错程度划分。
三、要赔哪些项目
根据《民法典》**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方还可以依据《民法典》**千一百八十三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损坏财物的,依法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
四、协商不成怎么办
可以请学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判决。
五、实务提示
孩子动手后,尽早固定证据:伤情照片、病历、费用票据、监控录像、在场同学证言等。能协商的尽早协商,协商不成的及时走法律程序。另外需要提醒,如果孩子已满刑事责任年龄、行为又涉嫌犯罪的,还可能涉及刑事法律责任,家长不能掉以轻心。
金松律师简介:未成年人侵权赔偿是家长们常常关心的问题,也属于金松律师深耕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领域。金松律师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18 年正式执业,深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领域,现任广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入选第六批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曾获广州市律师协会年度业务成果奖。执业机构: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 3201、32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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