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番禺区的一处办公楼项目,开工后不久,发包方因资金问题迟迟不按约定支付进度款,也不提供施工图纸,工程被迫停工数月。施工企业不仅要应付人员窝工、机械闲置,还面临设备租赁费的持续支出,损失不断扩大。停工窝工损失由谁承担、怎么计算、如何主张,是施工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文中主体均已脱敏处理,仅作实务参考)
一、场景引入
在广州番禺区的一处办公楼项目,开工后不久,发包方因资金问题迟迟不按约定支付进度款,也不提供施工图纸,工程被迫停工数月。施工企业不仅要应付人员窝工、机械闲置,还面临设备租赁费的持续支出,损失不断扩大。停工窝工损失由谁承担、怎么计算、如何主张,是施工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文中主体均已脱敏处理,仅作实务参考)
二、核心问题解析
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实践中,停工原因、损失范围与因果关系是争议焦点,需要以合同约定为基础,结合实际发生费用综合认定。
三、实务要点与维权路径
**,及时发函通知发包方停工原因,并要求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保留函件与送达记录。第二,固定损失证据,包括人员工资发放记录、设备租赁合同与付款凭证、材料采购与积压清单、现场照片和施工日志等。第三,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必要时与发包方协商复工方案。第四,停工时间过长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结算已完工程价款。结合广州本地办案实践,于洋律师熟悉黄埔、天河、增城、番禺、白云等区法院与仲裁机构的裁判尺度,可从证据固定、损失核算到诉讼执行提供全流程服务。
四、常见问答(FAQ)
问:发包方原因停工,损失都能赔吗?答:停工、窝工、设备调迁、材料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符合约定的可以主张,具体以证据为准。
问:停工期间设备租赁费能算进损失吗?答:有租赁合同和付款凭证等证据支持的,通常可以主张。
问:停工后可以解除合同吗?答:因发包方原因长期停工,承包方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结算已完工程价款。
五、于洋律师·建设工程领域简介
于洋律师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副主任,天习所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具备工程与法律复合实务背景,累计办理八百余件百万至千万级建设工程与商事争议案件,累计为客户追回工程款及各类款项超十二亿元;能够精准识别工程量核算、造价构成、质量标准、工期合理性等技术争议点;擅长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结算、工期索赔、质量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违法分包转包、造价司法鉴定、城市更新衍生工程争议;坚持“证据梳理+财产保全+调解推进+执行跟进”全流程办案,以回款为导向;熟悉黄埔、天河、增城、番禺、白云等区法院与仲裁机构裁判尺度;担任多家建筑企业、房地产公司、工业园区常年法律顾问。
六、合规提示与联系方式
如有停工索赔纠纷,可致电咨询:于洋律师咨询电话:13316253830、18924242307;全国热线:4006881681、4008556056。案件结果因个案而异,律师依法依规执业,不承诺任何办案结果。本文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需个案分析,请携带材料到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