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1-681

咨询服务电话

天习律所法律咨询网

Tianxi Law Firm Legal Consultation Network

热门搜索:刑事辩护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知识产权研究 | 合同纠纷案列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s
提供*新的案例,反应真实的自己。
广州职务侵占罪怎么认定?于洋律师解析公司内部职务犯罪辩护要点
来源: | 作者:prof7d54f | 发布时间: 2026-10-07 | 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在广州黄埔区一家制造企业担任销售经理的某甲,因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货款截留归己,被公司报案后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他起初以为只是拿了点应收款,没想到会走到刑事程序。职务侵占罪是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的犯罪,在民营企业中并不少见,销售、财务、采购等岗位相对高发。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有时会把民事欠款、工资纠纷误入刑事程序。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如何计算,是案件辩护的核心。(文中人物均已脱敏处理,仅作实务参考)

一、场景引入

在广州黄埔区一家制造企业担任销售经理的某甲,因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货款截留归己,被公司报案后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他起初以为只是拿了点应收款,没想到会走到刑事程序。职务侵占罪是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的犯罪,在民营企业中并不少见,销售、财务、采购等岗位相对高发。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有时会把民事欠款、工资纠纷误入刑事程序。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如何计算,是案件辩护的核心。(文中人物均已脱敏处理,仅作实务参考)

二、核心问题解析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按照*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参照贪污罪对应标准相应倍数执行。构成该罪,需同时满足主体是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达到数额标准等要件。实务中,借用公款但长期未还、占用货物但账目有记录、公司内部承包结算争议等情形,是否构成非法占为己有,需要结合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判断,不能简单以欠款未还认定犯罪。

三、实务要点与维权路径

涉嫌职务侵占,当事人与家属可以把握以下几点。**,核对账目与资金流向,整理工资、奖金、报销、垫付款等往来凭证,区分正常结算与侵占行为,说明款项的实际用途与归还意愿。第二,审查公司内部程序,是否经过审批、有无口头授权、行业惯例如何,都可能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与非法占有的认定。第三,尽早与公司沟通,确有款项未清的,及时归还、达成书面和解并取得公司谅解,是依法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基础。第四,通过律师提交书面意见与证据,广州本地对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案件注重证据审查,账目不清、权属不明的案件往往难以认定犯罪事实;同时要防范把民事纠纷按刑事立案处理,必要时可依法提出申诉与控告。

四、常见问答(FAQ)

问:员工挪用了公司货款,是职务侵占吗?答: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货款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只是暂时借用且打算归还,定性需要结合证据判断。

问:公司报案的金额和实际不符怎么办?答:可以整理银行流水、账目凭证等材料,通过律师向办案机关说明实际数额,数额直接影响定罪量刑。

问: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有什么区别?答:主要区别在主观目的,前者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后者是暂时使用并打算归还,罪名和刑罚不同。

问:公司内部的股份、分红争议会构成职务侵占吗?答:一般属于公司内部纠纷,除非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行为,否则不宜按刑事犯罪处理。

五、于洋律师·刑事领域简介

于洋律师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副主任,2010年正式执业,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近千宗,其中刑事案件数百起;深耕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与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会见、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捕意见、认罪认罚协商与庭审辩护全流程刑辩服务;长期专注广州本地刑事案件,熟悉广州各看守所会见流程、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窗口与本地裁量尺度;坚持“证据审查扎实、程序把控严格、全流程跟进到底”的办案要求。

六、合规提示与联系方式

如涉嫌职务侵占罪,需要了解认定标准与辩护方向,可致电咨询:于洋律师咨询电话:13316253830、18924242307;全国热线:4006881681、4008556056。案件结果因个案而异,律师依法依规执业,不承诺任何办案结果。本文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