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朋友借钱,很多人随手写一张借条了事,等到对方不还钱才发现借条漏洞百出,钱难要回。借条是民间借贷的关键凭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要避开哪些坑?本文逐一说明。
亲戚朋友借钱,很多人随手写一张借条了事,等到对方不还钱才发现借条漏洞百出,钱难要回。借条是民间借贷的关键凭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要避开哪些坑?本文逐一说明。
1. 借条要写清哪些内容
一张规范的借条,至少应包含: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建议同时用大写与小写书写;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与还款时间;利息约定(利率、起算时间、支付方式);落款处由借款人亲笔签名并写明日期。借款金额较大时,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送达地址,便于日后诉讼。
2. 容易踩的几个坑
坑一:只写“今借到 X 元”,没有利息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想要利息,必须在借条上写明利率,且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坑二:把“借条”写成“欠条”或“收条”。三者法律含义不同,欠条反映欠款事实,收条只证明收到款项,容易在诉讼中被对方利用,应直接使用“借条”并写明借款关系。
坑三:只签名不写身份证号和日期。身份信息不全,起诉时确定被告会多费周折。
坑四:出借现金却没有交付凭证。根据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原告仅凭债权凭证起诉,被告否认借款事实的,法院会结合交付凭证、双方关系、交易习惯等因素审查;大额借款仅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或其他交付证据,主张可能遇到困难。
3. 借款用途别忽视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借款合同无效。出借前问清用途,既是风险控制,也是避免自身陷入不利境地。
4. 实务提示
诉讼时效方面,根据《民法典》**百八十八条,民事权利保护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借条上写清还款日期,到期后及时催收、留存证据,必要时起诉。借条写得好,是维权的起点,也是重要的一步。
金松律师简介:金松律师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18 年正式执业,主攻民间借贷与债权债务争议解决,累计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数百起。金松律师擅长大额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以及借贷引发的刑民交叉案件,执业区域覆盖广州各区。执业机构: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40 号行信中心 3201、3204 室)。
金松律师咨询电话:金松律师:13316253830、18924242307;全国咨询专线:4006881681、4008556056。